作为一个圈里极为知名,甚至上了春晚的漫画作者,夏达在漫画圈里的知名度无疑是顶尖的那种,夏天岛也一直把她当成招牌,每当旗下有新作者、甚至是其他大神作者疑惑签约合同的内容时,夏天岛就能理直气壮地复“夏达都是签这样的约,你还有什么不放心的”?
知名度高、娃娃脸、气质娴静,夏达无疑符合许多人心里的漫画偶像,就像漫画中走出的女孩一样,为夏天岛不知带去了多少名气与利益。
但夏天岛,却是把这份贡献,甚至是所有作者的贡献,只当成了自己赚钱的工具!
夏天岛的创始人叫姚飞拉,一个中年男人,曾经也是一名漫画作者,也曾受到圈里无良公司的坑骗,自己的作品被人骗去,最后自费花了10万块,这才赎版权。
这样的经历,让所有作者都相信,他是与自己一样的作者出身,知道漫画作者的辛苦与难处,他本人也不曾一次地声明:“现在骗子太多了,我会帮你们把关,不会让你们也遇到这种事。”
听起来,就像是一个传奇,一个出身草根,发达后帮助草根的故事。
可是
现实使人无奈,权利使人残酷,昔日被坑骗过的姚飞拉,自己创建夏天岛后,却是以更加残酷的手段与合约,坑骗作者。
按网文圈的话说,作为一个业知知名的“大神级作者”,你能相信你与平台签约,能够10年收不到任何聘雇工资与签约金吗?
你能想象一个如此出名的作者,竟然签着与新人一样的合约,其收入全部来自于作品刊载平台给出的稿费,版税,以及作品授权金吗?
这对一个普通作者来说是正常的,因为普通作者的收入基本上都是源于稿费。
但像“唐家三少”这样的大神级作家,这样的情况未免就太过荒谬,自己辛辛苦苦积攒的人气、创作的作品,最大头的收入却是被公司全部拿走,这对于任何行业来说,都是件很不可思议的事情。
等于说,封死了一个作者上升的渠道,你再出名、再努力,也是与新人一样!
但这样的事情,就这么发生了!
漫画作者,比着网文作者维权更难,签订的合约简直就是卖身契,但人微言轻,不签不行!
这样说有些空,随便举两个关于合约的例子吧!
比如说,夏天岛与某些公司签合约时,夏天岛工作室还让夏达签一份补充协约:如果我方违约,作者要负责赔偿数千万!
何其可笑!
所有的版权都归属夏天岛,所有的操作都由夏天岛控制,作者没有一点对自己作者的拥有权、控制权,这样的情况下,夏天岛违约,反而要让作者赔偿数千万?!
如此牛b的合约,是哪个牛人想出来的?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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