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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年杯酒意气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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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五九章 监察御史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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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东方新日一同升起的,还有扶苏腹中越发强烈的饥饿感。

扶苏看着还新鲜的猪肉,只能遗憾摇头,整只肥猪在前,他却一口都不能吃。

这当然与扶苏的信仰倾向无关,他是长在红旗下的唯物主义青年。

不能吃猪肉的原因是此时虽然养殖肉猪的产业已经比较发达,但猪肉仍然是上不得席面的,稍微有些身份的人士都以吃猪肉为耻。

由于猪圈的环境问题,人们普遍认为猪肉是不洁净的,因此只有下层民众才会通过猪肉来改善伙食结构,以扶苏的身份是万万不能自降身价去吃猪肉的。

因此虽然十分馋那一口五花,扶苏仍是只能眼看着它被人抬了下去。等待着它的命运大概是被卖到肉铺中。

收回恋恋不舍的眼神,扶苏不无遗憾地吧嗒一下嘴巴,终于忍不住提出了用早膳的要求。

原本身为客人,扶苏是希望廷尉署的官员主动提出的,然而看这架势,要等这些大昭工作狂想起来吃饭还不知道要等多久。

长公子的身份虽然让扶苏与美食失之交臂,但仍给扶苏带来了一些极大的便利,比如他的要求往往都会很快得到满足。

于是在扶苏的腹部正式提出抗议之前,一顿还算丰盛的早食就摆到了他的面前。

儒家讲究食不言寝不语,但显然大昭的官员们并不打算遵守孔子的礼。

恨不得将一个时辰当成两个来用的廷尉僚属们一边吃着饭食,一边相互喷洒着口水和菜汁。

是真的喷洒。

扶苏面目扭曲地看着溅射到自己桌案上的不明液体良久,终于还是笑了笑。

是好事。

一顿唇枪舌剑的早食用过,轻刑的第三项改革——肉刑改良终于是基本宣告完成了。

于是扶苏抖擞抖擞快要溃散的精神,将精力集中到改革的最后一项,也是最重要的一项上。这项改革想要获得支持可就没有前面那么容易了。

这项改革的目的在于确定检察制度。

其实用更准确的说法是,确定独立的检察制度。因为大昭对于司法公正已经有了一套检察制度的,只是它并非独立于现有的司法体系。

而是在司法体系中以自上而下的形势进行审查,实际上属于司法机构的自查。

比如廷尉署,就相当于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的合体,它对中央和地方机构的司法行为都有着直接的管辖权和检察权。

而廷尉以及他下面的各级吏员,在司法层面都相当于身兼了法官和检察官两个职责,另外由于大昭并无常设“地方法院”,而将司法权归于了郡守和县令等行政长官。

这就造成了行政权和司法权同归一人的情况。

现代法治早已证明,司法权独立于行政权,是实现程序正义的必由之路。

然而现在就想着一步到位不太现实,没有基础的现实动力和足够的财政支持,想建立一个完全独立于行政的司法机构并没有可行性,也没有必要。

由于东方君王政体的特殊性,三权分立那一套在当今是不可能实现的——昭王本身就是融合了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项权力的政治实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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